浙商银行宁波分行被罚款150万元: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违法行为
11月8日金融一线消息, 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被警告,罚款150万元。罚单涉及违法行为类型如下:1.(1)违反账户管理相关规定;(2)违反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规定;2.违反征信管理相关规定;3.(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4.违反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管理相关规定。
李寅生(时任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违反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规定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童吉(时任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被罚款 3.5 万元。
俞懿函(时任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零售银行部总经理)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被罚款1万元。
陈坚斌(时任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合规部总经理兼合规部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主管经理)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被罚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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