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网点布局、保留现金等服务方式……金融监管总局22项措施提升适老化服务
11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适老化水平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旨在做好养老金融大文章,切实提升老年人金融服务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11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深化新时代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有关举措。同日,民政部网站发布由24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消费 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的若干措施》,从促进养老服务供需适配、拓展养老服务消费新场景新业态、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设备和产品用品研发应用、加强养老服务消费保障、打造安心放心养老服务消费环境等五个方面提出19条具体措施。《指导意见》是金融行业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后发布的《若干措施》的体现。
《指导意见》提出了22项具体措施,涵盖六个主要领域,共同提升适老化金融服务质效。包括优化传统服务方式、用好智能科技成果、丰富适老化产品和服务、强化行为管理、做好金融教育、形成多方合力。
在优化传统服务方式层面,《指导意见》明确,金融机构应优化营业网点布局,“在营业网点设置时充分考虑区位因素和消费群体特征,合理科学进行营业网点布局,适度向老年人聚集区域倾斜。”
金融机构要因地制宜对营业网点的设施进行适老化无障碍改造,在营业网点内适当设置老花镜、老年人服务标识、无障碍通道、矮式填单台等适老化无障碍设施,确保服务设施舒适易用。
《指导意见》特别强调,关注营业网点老年人排队问题,提高老年人办理业务便利程度,有条件的营业网点通过开设绿色通道或者设立“爱心窗口”等方式优先接待老年人,进一步改善老年人办事体验。
《指导意见》要求,尊重老年人的意愿和使用习惯,保留现金、纸质存折、存单、保单、业务凭证等服务方式,不强制要求老年人使用银行卡、互联网移动应用和自助式智能设备,不违规代客操作,不得对老年人使用柜面人工服务设置分流率等考核指标。
此外,《指导意见》指出,金融机构应丰富适老化产品和服务,促进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各金融机构要加大适老金融产品研发力度。结合老年人投资、医疗、养老等实际需求,研发推出更多面向老年客户的产品,向老年人提供养老财务规划、资金管理等服务。
养老储蓄、养老保险、养老理财、养老基金、养老信托是养老金融产品的主要形式。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杨娟认为,比较而言,当前我国养老理财产品与养老信托产品尚处于发展初期,其发展还需要相关政策推动支持。在养老理财方面,由于处于试点阶段,发行机构、发行规模与销售地域受限,当前养老理财产品数量有限、资产规模较低、发行节奏趋缓。在养老信托方面,以养老为目的,兼具养老财务规划、健康规划、财富传承规划等养老服务特殊需要的普惠性信托产品尚处于萌芽阶段。
杨娟表示,应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养老产业金融发展力度。一方面,为进一步解决当前我国养老产业面临的融资渠道窄、授信审批难、责任保险覆盖面不足等金融支持难题,鼓励支持银行、保险、证券、信托、担保、基金等金融机构精准对接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老年用品租赁、适老化改造等融资需求,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创新金融产品。另一方面,2024年8月1日起养老设施正式被纳入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常态化发行范围,成功进行REITs发行不仅需要养老项目能够通过市场化运营获得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并在所有权(经营权)、企业信用与内部控制方面满足相关政策要求,还需要证券机构、商业银行以及保险资管等各类金融机构在承销、托管、战略配售等诸多环节发挥专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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