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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股市大震荡,“现金为王”成为主流叙事

栏目:热点快讯 日期: 作者:seo998 阅读:11

  本周,全球市场大震荡。

  4月7日,受海外关税冲击影响,A股放量下跌,上证指数收跌7.34%。

  临近收盘,“国家队”开始发力,三大指数跌幅有所收窄。这几天,A股市场明显企稳。投资者的情绪上又积极了起来。

  至此,2025年A股剧情,正式走到第四个幕曲。

  回顾今年以来的资本市场。1月,市场整体收跌。2月,成长“狂飙”,价值回调。3月,风格切换,红利占优。4月,受关税影响大跌,稳市政策后,逐渐企稳。

  其实从3月以来市场风格切换的过程中,我们就在留意这个变化了,那就是,当市场的主题行情开始收敛,市场逻辑似乎发生了一些变化,那就是从“故事为王”慢慢转变成了“现金为王”。

  年初,受到技术突破和利好消息影响,以机器人、AI为首的科技板块狂飙,无论是涨幅还是相关产品的成交额一直居高不下。

  利好消化后,科技板块整体进行了调整,此时以自由现金流ETF为首的高股息、高盈利、高分红、高壁垒资产成为了资金青睐的对象。

  最典型的就是现金流ETF(159399),这只ETF最新规模和份额双双突破30亿,而且份额一直呈现出增长的势头。

  而就在本周,现金流ETF联接基金(A类:023919 C类:023920)正式发行,这只产品为场外投资者也提供了布局“现金为王”产品的好工具。

  回溯历史,拉长时间来看,和主流宽基指数相比,红利指数长期业绩更好,曲线更稳健。

  而相比其他红利指数,自由现金流指数长期业绩更突出时间越长,“现金流”越丰沛。

  数据来源:Wind、富时罗素,富时现金流基日为2013年12月31日,截至2024年12月31日。指数历史涨跌幅仅供分析参考,不预示未来表现。

  当世界局势来到前景不明的“乱纪元”,现金流丰沛的红利资产,避险能力得到了投资者的关注。

  此外,之前国家政策要求企业加大分红次数和力度,在低利率背景下,自由现金流充裕的企业凭借着分红能力和抗通胀属性,很大概率会成为后续的吸金主战场。

  现金流ETF(159399)可月月评估分红,目前首月上市已经成功分红一次。

  在今年的市场环境中,现金流ETF(159399)及联接基金(A类:023919 C类:023920)可以有效对冲科技板块波动加大的风险,从配置的角度来说,高科技+现金流的组合,进可攻,退可守,有望成为今年的主流配置选择。

  宏观角度看,当前宽松货币政策使得利率处于下行通道,债券收益率随之下降。在这种情况下,高自由现金流资产因经营质量较高和股息率相对稳定等特点,配置价值愈发凸显。叠加新 “国九条”、市值管理等政策鼓励上市公司分红,自由现金流充沛的大中市值公司有能力也有动力提高分红比例。

  另外,现金流状况良好的企业往往意味着有不错的盈利质量和较强的风险应对能力,在市场波动或经济形势不稳定时,这类企业能够更好地抵御风险,保持经营的稳定性,从而吸引投资者持有其股票。

  当前政策传导至实体经济需要时间,短期内经济面临“内需不足”等问题,叙事逻辑没有方向性改变,大盘价值风格有望持续,“大中市值+央国企+充裕现金流”有望成为后市投资主线之一。

  注:我国股市运作时间较短,指数过往表现不代表未来。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理论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富时中国A股自由现金流聚焦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如需购买相关基金产品,请您关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您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与之相匹配的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现金牛不代表牛市等盈利性表述,不构成未来表现的承诺。

  本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为:1、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2、基金管理人可每月对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以及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润进行评价,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净值增长率超过业绩比较基准同期增长率或者基金可供分配利润金额大于零时,基金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3、当基金收益分配根据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决定时,基于本基金的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无需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有可能低于面值;当基金收益分配根据基金可供分配利润金额决定时,本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在符合上述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每月进行收益分配。评价时间、分配时间、分配方案及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数额等内容,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按照有关规定公告;鉴于本基金的特点,本基金分红不一定来自基金盈利,基金分红并不代表总投资的正回报。 (资料来源: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具体以基金法律文件为准)

  本基金完全由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发,本基金与伦敦证券交易所集团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统称“LSE Group”)之间没有关联,也并非受其发起、背书、出售或推广。FTSE Russell是特定LSE Group公司的商标名称之一。LSE Group概不对任何人士使用本基金或基础数据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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