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快讯

又一A股成功摘帽,永悦科技投资者可积极维权

栏目:热点快讯 日期: 作者:seo998 阅读:3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一、成功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近日,经交易所审核同意撤销永悦科技(维权)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永悦”变更为“永悦科技”。此前由于审计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ST永悦股票于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目前,公司2023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影响已消除,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已完成,交易所于2025年4月29日同意公司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此外,公司仍需面临投资者索赔诉讼,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已被监管严惩。目前仍暂定为以下两个可索赔区间:(刘鹏律师专栏)

  (1)于2023年8月28日-2023年9月17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9月18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2)于2022年3月20日-2023年10月11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10月12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永悦科技维权入口)

  二、投资者维权依据

  回溯本案,2024年8月15日公司披露公告称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其存在的违法事实为,其一重大合同临时公告存在误导性陈述。2023年9月14日,公司旗下子公司与某公司签署《解除合同协议书》,双方约定终止一切合作,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直至合同解除前,《补充协议》约定的四个条件均未成就,前述《销售合同》依旧处于未生效的状态。然而,有关上述《补充协议》,公司并未及时披露,直到2023年9月18日,公司发布《关于重大合同解除的公告》,才首次披露其在签订《销售合同》的同时签订了《补充协议》。证监会认为,公司未充分披露合同生效的《补充协议》内容,导致投资者对合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产生误解,该公司构成误导性陈述。

  其二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公司于2022年3月至2023年3月期间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合计6630.70万元,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应履行信披义务,但是公司未按相关规定,在2022年半年报、2022年年报和2023年半年报中进行披露,构成重大遗漏。截至2024年4月15日,关联方已归还全部占用资金及利息。

  (本文由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刘鹏律师,专注证券维权19年,自2006年执业以来,成功为中青宝、国华网安、劲嘉股份(维权)等 300 余家上市公司的中小投资者成功维权,案件在办数量超过 14000 起,胜诉率达 99.2%。作为业内资深证券维权律师,刘鹏律师精准把握案件核心,诉讼经验丰富,索赔策略高效,为投资者争取最大权益,维权实力行业领先。证券维权,选对律师是关键!专业决定胜算,经验确保结果,首选刘鹏律师,让您的索赔更稳妥、更高效!)

关键词:

相关资讯

最新评论

我要评论